关于收费“三严格、六统一、六不准”
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,中小学收费必须执行“三严格”、“三统一”、“六不准”要求。即中小学校的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,严格执行收费标准,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;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,统一由财会人员收取,统一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;不准超出省教育厅公布的用书目录范围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读物、学具、音像磁带等,不准代任何部门收取任何费用,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,不准以勤工俭学为名向学生收取钱物,不准通过学生搞任何摊派,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实验班、补习班、特长班或提高班。
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长期固定的收费公示栏、公示牌或公示墙,公示的内容应包括: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、收费范围、计费单位、投诉电话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等。市属大中专院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。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按照规定,全面认真落实“一费制”收费办法,严格规范收费行为。 叫停实验班、补习班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“一表、一证、三严格、三统一、六不准、一坚持”的收费管理制度。“一表”即收费登记表;“一证”即收费许可证;“三严格”即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的报批和标准调整制度,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的取消、减免制度,严格执行将教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审批制度;“三统一”即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,统一实行收费资金由银行代收制度,统一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;“六不准”即不准超出用书目录范围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、学具、音像磁带等,不准代任何部门收取任何费用,不准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,不准以勤工俭学为名向学生收取钱物,不准通过学生搞任何摊派,不准举办以各种名目收费的实验班、补习班、特长班或提高班;“一坚持”即坚持收费公示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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